陳雲說:「毓民主張普選特首的公民提名,如果同時有議會提名為主要方案,我也不反對公民提名當作民主的最終保險,因為議會提名一般會蓋過公民提名。」
但事實並非如此。請看小弟部落文《請問陳雲,黃毓民是「賣港賊」嗎?》的引言:
陳博士說:「對於那些堅持公民提名的,大家要小心看待。這群人,只是裝模作樣的賣港賊。」而毓民先生說:「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係由公民或選民連署」。
黃毓民在5月6日「踩場」第一節說:「對於他們提出的提名委員會,就算選舉產生,我們(馬按:『我們』指人力)都不會接受,至少黃毓民一定不會接受。如果人力接受,我就退出人力!」
民主的提名委員會和公民提名並存,是人民力量的立場。但黃毓民是反對提名委員會的,並因此退黨。
陳雲和黃毓民的路線並非一致。這一點就算以陳雲、黃毓民、靳民知、鄭松泰、孔誥烽的辯才,加起來乘以一百萬,也難以反駁。
人民千萬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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