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反了!反了!你們還放黃毓民在眼內嗎?

根據《熱血時報》,偉大的毓民先生說:「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係由公民或選民連署,然後一人一票選舉產生。」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5-07-2013/2886

而在陳雲的Facebook中,陳大文卻有以下留言:
容許晚輩粗疏補充,所謂公民提名,表面上好像很開明又人人平等,但到實行時,大眾 (泛指一般人) 就會回到基本步,只會提名一些具知名度又有政治 / 公共事業資歷的人,就是熟口熟面的偽民主派、大富豪、及平時無咁乞人憎的紅色企業家之類,公民提名不會帶動社會進步。

大多數人只會照字面理解及想象:「公民提名」,嘩好嘢呵,全民都有提名權,好文明好公平呵,但不理解實行起來的現實情況。

在現今極端貧富懸殊的香港,公民提名必定成為大富豪的玩意。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1831988882225

你們欲置毓民先生於何地?難道毓民先生不想「帶動社會進步」嗎?難道毓民先生「不理解實行起來的現實情況」嗎?難道毓民先生積極推動「大富豪的玩意」嗎?這樣說實在居心叵測。

「夾實」熱血及普羅兩位黃先生「全民制憲」、「公民聯署提名」,是這部落的宗旨。我是絕對不會讓你們輕易搬動龍門的。

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陳大文的處事態度

陳茂波在網誌發言有錯誤,李怡《不可原諒的錯誤》批評說:「這反映他處事態度,太掉以輕心,連Google一下都懶。這樣對待自己負責的事,即使是一個普通打工仔,也是不及格的。」知名博客陳大文,最近在Facebook說黃毓民先創立人民力量,某人再成立選民力量。(留意「左」、「又」二字。)這正好印證李怡「連Google一下都懶」的觀察。

   

在Google查「選民力量」、「人民力量」,兩個查詢的第一個結果都是維基條目。「選民力量」條說,選民力量創立於2010年9月20日。「人民力量」條說,人民力量創立於2011年1月23日。

如果連維基也不可信,不如看看「陳大文部落」吧。陳大文2010年9月21日轉載了選民力量成立的新聞。
http://hkgal-today.blogspot.hk/2010/09/blog-post_21.html

而在2011年1月23日,「陳大文部落」的讀者指出「日後將會聯同其他政治組織合組人民力量。」
http://hkgal-today.blogspot.hk/2011/01/blog-post_21.html

兩個組織成立的先後次序是明顯的。陳大文一不Google,二不看自己的部落,就難免出現這樣的錯誤了。可惜有些人是教徒,如果誤以為別人有什麼錯,就可以冷嘲熱諷;但一旦發現自己支持的人才是錯的,卻絕對不敢同樣地嘲諷。

我沒有李怡那麼嚴厲,只要陳大文能做一個正直的人,有錯誤就改正,已經很不錯了。

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請問陳雲,黃毓民是「賣港賊」嗎?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5-07-2013/2886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1831988882225
陳博士說:「對於那些堅持公民提名的,大家要小心看待。這群人,只是裝模作樣的賣港賊。」而毓民先生說:「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係由公民或選民連署」。

毓民先生認為這是原則問題,必須堅持,不惜退黨維護。根據這個邏輯,難免得出毓民先生是「賣港賊」的結論。

怎麼辦?

倒梁重要,還是吃月餅重要?

黃洋達不倒梁Facebook留言

壹周刊相關報道

13年8月12日「毓民踩場」第三節題為「當前香港最重要政治議題:倒梁」。毓民先生說:「一定是倒梁先行的,不然還有什麼去做?」又說:「第一天已經說這件事:不能猶疑,一定是『 倒梁』,一定要拉他下馬。這是凝聚全民的意思。」

回應毓民先生「一定是倒梁先行的,不然還有什麼去做」的問題。引用洋達先生上面的說法:「這個星期,我們不去圍CY了」,他們去派月餅。

毓民先生常說agenda setting,我不反對,但他們好像太多"agenda resetting",的確令人目不暇給。



論孔誥烽教授《從普世價值到主體覺醒的七一》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羅斯福夫人(前右)與副主席張彭春(前左)。1948年

本土身份並非普世價值的前提
孔誥烽教授於六月二十八日主場新聞上發表《從普世價值到主體覺醒的七一》(《七一》)(1)說:「本土身份是普世價值的前提」、「所以講普世價值,並不能取消建構本土身份與本土政權的需要」。

但是,不論何地本土身份、多本土身份、甚至不重視本土者,依然必須尊重普世價值。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宣言》),宣揚的是「對人類……不移的權利」,即普世價值。人權法是凌駕級別法律,如果「本土身份與本土政權的需要」妨害了「不移的權利」,就要制止。與其說「本土身份是普世價值的前提」,不如說:普世價值是本土身份規範。在做一個香港人之前,我們得先做一個人。

孔教授《七一》說:「但在任何地方要保護、伸張普世價值,均需要在一個已經界定好的公民社群中間、由一個服務於該社群的本土政權去實行。」這有點道理,不過,要違反普世價值,同樣要有一個本土政權。同樣可以說:「本土身份是違反普世價值的前提」。如果說個別人士可以違反普世價值,那麼保護、伸張普世價值亦然。

本土身份不是普世價值的前提,相反普世價值是本土價值的底線,是本土價值與法西斯的分野。

極端而普世的價值?
孔教授說「要保護、伸張普世價值而不去界定一個特定的公民社群」時提到兩個例子:鴉片戰爭和美國伊拉克戰爭。如果社群未有界定如何開戰?(2)孔教授的意思大概是「普世價值與當地本土價值衝突而不尊重當地本土價值」的後果。但兩例子皆引喻失義。

第一次鴉片戰爭時,英國國會議員Gladstone譴責與清朝開戰為無理不義,旨在保護惡名昭彰的走私販子。當時英美公眾就英國因一己之私,發動戰爭,咸表達憤怒。至於美伊戰爭,根據人權監察報告:美國入侵伊拉克並不符合人道干預的要求。(3)

其實孔教授應該舉的例子是南非種族隔離政策、中共八九天安門事件之類。這都是普世價值與當地本土價值衝突的例子,而國際社會都「無分疆界,以保護和伸張全人類的普世價值為己任」,去反對上述的暴行。孔教授是否對此有意見了?

孔教授在「毓民踩場」節目中談到普世價值推到極端不好,我不明白。當然,如果是學術上的趣味討論,或許有可能「把普世價值推到極端」(4),但在普世與本土價值的討論中,這幾乎不可能。普世價值是以底線的形式出現的,底線就難以推向極端。《宣言》說:「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以這句黃毓民常常提到的句子為例,怎麼可能把這句推到極端呢?

西方的普世價值?
陳雲說:「目前的中產階級和西方的普世價值無助於華夏民主。」(5)這倒像是中共的口吻,請看香港《大公報》2004年社評說:「所有這些自由都只有在愛國愛港旗幟之下方能彰顯其真正的價值和光芒。」(6)

普世人權當然不只是所謂「西方」的,而是普世的。上面提到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國也有人參與起草。1948年時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張彭春,為主要起草人之一,如《宣言》第十八條,就是根據張彭春儒家思想的意見修訂的。《宣言》也不是東方的。張彭春認為東西方文明當中有共通的地方。(7)

1948年《宣言》在聯合國表決通過(四十八票贊成、零票反對、八票棄權,棄權的沒有東亞國家)。其後實現《宣言》的公約之一,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是全球絕大多數國家(共149個)都已締約,包括各不同宗教、文化、種族、「本土」的。世界人權還是有很多問題要解決,但承認普世價值之「普世」地位,凌駕於本土價值,則是大勢所趨。

空泛的普世價值?
陳雲說:「普世價值空泛,這些價值觀只能作為政治和法律體制的基礎,卻不能作為資源分配的原則。」(8)普世價值固然是政法基礎,不過普世價值並不空泛。各地政府實行《公約》的時候,都要檢討本來的法律有否違反《公約》。如果是空泛的言語,根本沒有必要透過立法的程序,一條一條法例去檢討。

而且我們能夠具體地指出哪些行為是違反普世價值的,例如「陳雲指現實政治是維護本土利益的合理手段,少數族裔的利益亦暫時無法兼顧」(9)這就是具體違反普世價值的。

普世價值在香港,在當前爭取民主的關鍵時刻,同樣有具體的價值。

捉錯用神
這裡要說出孔教授《七一》最大的問題,就是他捉錯了用神。捉錯用神的原因,大概是「隔空對掌」的後果。

孔教授《七一》說:「當時(按:指2004年民主派提出《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宣言》)提出的香港核心價值,其實只是普世價值,難以用來界定香港本土 。」當時強調普世價值,因為中共在否定普世價值,民主派在擔心「失去了香港的核心價值」(10)。打球賽我們一般不會強調球例--除非有人經常刻意犯規。孔教授說:「普世價值,難以用來界定香港本土」,必須指出,普世價值足以界定人的身份。如果說某些時候,例如說為了本土抗爭,可以暫時放棄普世價值,就是暫時不把人當作人。不把人當做人,是現代文明中最卑劣的行徑。

孔教授《七一》又說:「香港某些民主派人士以本土不能導引出普世價值來否定本土,是本末倒置。」或許是本末倒置吧,但這不是我們否定勇武抗爭本土派(勇武派)份子(11)的原因。

否定勇武派的原因
容我引用碧華依的話:「我認為普世價值和人權很重要,因為這是死線,不能越界,如果這些也守不住,所有的社會運動都會瓦解,因為大家根本不知道終極的價值是甚麼。 」(12)

所謂普世價值就像球賽的球例。例如爭取民主的策略,有不同的意見。有的認為應該使用佔領中環的方法。有的認為應該什麼爭取的行動也不做,「港人只須靜待中共宣布香港普選方案」(13)。這些可以說是球賽的策略。但無論採取任何策略,都不能違反球例。

例如使用粵語、爭取入境審批權,是本土價值,沒有干犯普世價值,所以是容許的,我們都贊同。例如「有些人說我搞漢族沙文主義,但這是唯一選擇。當多元損害香港利益時,我覺得我們不需要理會他們。」(14)這是違反普世價值的,就不能容許了。

孔教授《七一》說:「講普世價值,並不能取消建構本土身份與本土政權的需要。」普世價值不是「忽然普世」的政治投機,不是隨便拿個神像來對抗勇武派的,普世價值也不是用來取代本土價值的。普世價值是底線,是用來規範所有其他,包括本土價值的。

反對本土利益優先、以本土不能導引出普世價值來否定本土等等,並非否定勇武派的原因。

因為勇武派提出這些違反普世價值的說法,「香港某些民主派人士」才根據普世價值來否定勇武派,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勇武向前
孔教授在《七一》結尾說:「勇武向前」。向前或許好,但請先認清楚勇武是什麼。

孔教授《七一》提到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村莊Budrus發動了十個月的非暴力抗爭,外人難以想像。至於香港的勇武派則說「……投擲石頭、玻璃樽、汽油彈,乃至組織起義兵團,都是暴力」、「理性的暴力,叫勇武」。(15)這不是抹黑,不能怪別人批評。

在一篇據說是孔教授(是否如此並不影響本文論點)的「回應」(16)說:「至於熱民的『鳩做』論和陳雲全面否定的觀點,我仍在消化理解當中。這個問題,激進派急須展開認真的辯論,但觀乎現在的發展,這個討論似乎是不可能展開了,實在可惜。」

勇武派的立場不斷游移,例如應否平反六四的立場,好像每年不同,令人無所適從。孔教授請盡快消化理解陳雲的整套理論和立場,請勇武派內部先展開討論,然後列明立場,誠實點不要再搬動龍門。請思考一下例如下列問題:
1、勇武抗爭者在什麼必要條件下才會使用暴力,何等程度的暴力?
2、為了本土利益,是否可以暫時或永久放棄普世價值?
3、香港人應否支持內地民主運動?

這些都是原則有關的問題,我們要想清楚以上的問題,以免趕上「勇武」號列車了,但因為上錯車而後悔莫及。

附註:
1、孔誥烽《從普世價值到主體覺醒的七一》。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 ... %E4%B8%83%E4%B8%80/

2、其實清朝也不是「公民社群」,但這不重要。

3、War in Irag: Not a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http://www.hrw.org/news/2004/01/ ... tarian-intervention 

4、K. Popper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Chapter 7. 或安樂死、自殘、自殺等等問題,爭議比較大。

5、陳雲《告別離地中產,慎防普世價值》。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w ... %BC/599834330040520 

6、林志文《香港〈大公報〉:「一國兩制」是香港核心價值》。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 ... content_1529883.htm 

7、S. B. TwissConfucian Contributions to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The World's Religions pp 102-114.

8、何雪瑩、林緻茵《何謂香港人? 陳雲vs碧樺依》。
http://www.pentoy.hk/%E5%B0%8D%E ... E4%BE%9D-%E4%BD%95/ 

9、同上。

10、《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宣言》
http://hkspeech.wordpress.com/20 ... %E5%AE%A3%E8%A8%80/ 

11、勇武抗爭本土派份子,可以簡稱為「勇武派」。因為勇武派的理論大師陳雲已經同民主派、前進抗爭民主派、本土派逐一絕交。似乎勇武抗爭本土派最獨到之處,應是「勇武」。

12、同8。

13、陳雲《有關明日七一遊行的情勢分析及勸告》。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w ... %8A/613008918723061

14、同8。

15、陳雲《我理性,所以我勇武》。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57300

16、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 ... bid=138443643002303

熱血人夫溝通的迷思……


一眾主持與梁振英會晤,那麼細心聽他發言,對與港共地下黨「溝通」那麼趨之若鶩,連黃洋達這個曾經激進的頭目,忽然也來說從沒說過不與港共地下黨溝通,到底是天真?還是想呃人先要呃自己?曾經咬牙切齒去追擊民主黨密室談判的一員,誓神劈願抗赤保自治,到頭來有機會還是仆到去「溝通」,完美重新定義何為議會內外的抗爭。你以為過去講的是理念,今天卻是現實得令人作嘔的個人機會主義。

跟殺人政權溝通?這個鬼國擁有絕對的權力,專權的慾望、除了民眾的力量,其實還可以憑甚麼跟他們討價?溝通,必須建立在共同的價值之上,你認為可以跟殺人政權溝通只有兩個可能,一是你認為他只是殺錯人,二就是你認為自己也可以成為他們一分子。

(原文見: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64208&d=2109

黃洋達鬧爆「夾實佔中」vs 陳雲:我支持夾實佔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wznaMdlsqE

你去殺X死他,不要搞我

(以下黃毓民發言來自「毓民踩場」,只表明日期節數。)

3月25日第一節:「所以我對黨爭很厭倦,所以我完全不牽入人力黨務,就是這原因。[……]有人說黃洋達是普羅旗下,對不起,他熱血公民是獨立的。[馬按:黃洋達是普羅董事之一。]不要無中生有,你們同黃洋達有什麼深仇大恨,你去殺X死他,不要搞我。」

9月9日第二節:「我花了那麼多精神時間去扶植後進,你有什麼理由要我和他畫清界線?」

9月16日第三節:「我也奉勸老友不要傳材料給我看。我沒什麼興趣知道。當然我有很多人幫我搜集他們的資料,誰是誰,但我沒什麼興趣知道。那些搜集資料的人,你們有興趣就去搞他們。不用通知我的,也不用得到我的同意的。Ok?這樣就可以了,不要告訴我。自己做。我沒有時間理會這些事。」

Jack Belden在China Shakes the World一書中,對蔣中正有如下的評論:
“Chiang may not have been personally cruel. But he let others do his dirty work for him and thus avoided direct responsibility, and he seldom condemned those who performed murders in his name.”(蔣中正本人或許並不兇殘,但他會讓別人去替他做種種見不得光的勾當,而逃避直接責任。他也很少責罰那些以他名義執行謀殺的人。)

「對黨爭很厭倦」、「做實事」原來是這個意思。黃先生沒有「直接責任」,所以「你去殺X死他,不要搞我」,大家明白了嗎?

提委會的龍門陣

前言
小弟艱苦地重溫了幾集「毓民踩場」。因為你們都想毓民先生死,在迫害他,在斷章取義,所以我只相信第一手的錄音、文字(和最有公信力的報紙)。下面「毓民踩場」毓民先生的發言,只以月日、節目節數和時間標示。

龍門一:間接選舉是否違反民主原則?
4月11日第一節08:40說譚慧珠等「普選不代表普及而平等的提名權」的說法,是扭曲了普選的定義。相反,泛民則「要符合聯合國政治權利公約中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標準」。其後毓民先生還大談中華民國的間接選舉呢。

如果符合普及而平等的標準,又有什麼值得提高到原則層次呢?所以,把間接選舉提高到原則層次,而攻擊劉嘉鴻,繼而退黨,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毓民先生不反對間接選舉本身可以普及而平等,和劉嘉鴻一致。不過劉嘉鴻說,就要譴責;毓民先生自己說,則是偉光正。

龍門二:選舉產生提名委員會可以接受嗎?
5月6日第一節20:20說:「對於他們提出的提名委員會,就算選舉產生,我們(馬按:『我們』指人力)都不會接受,至少黃毓民一定不會接受。如果人力接受,我就退出人力!」

回顧Tesla2047剪輯的「[前言後語] 4月11日毓民:可設提名委員會」,毓民先生說他會建議一人一票選提名委員會。毓民先生的支持者說「毓民先生當時是說,假如他是李柱銘,才會這樣提議」,來替他辯解。但這辯解並不很有力。

Tesla2047上面片段沒有剪出的一段更重要的發言--4月11日第一節12:18說:「不是我自吹自擂,只是說一點歷史給你聽。[……]我記得我那時候很強調一件事,我說,你就算有提名委員會,要學美國選舉人。他們的選舉人是有民意基礎的。那種間接選舉是有民意基礎的。而且那是混合制的,不單單是選舉人,還有人民一人一票選的。」

有民意基礎的提名委員會!這是毓民先生自己的意見,不是代入李柱銘角色說的。(雖然毓民先生品格高尚,沒有自吹自擂,但這是到現在值得「自吹自擂」的高見呢。)

龍門三:劉嘉鴻的「任何表示」?
最有公信力的《熱血時報》,其編輯部5月7日發表《黃毓民拒接受提名委員會 不惜退出人力》,其中提到:「人民力量主席劉嘉鴻昨天在Facebook表示,人力的立場是堅持特首不設預選和篩選,由一人一票選出,而提名委員會應由全港合資格選民組成」這是毓民先生知情的(見下面「龍門五」)。

留意劉嘉鴻應在5月6日提出「堅持特首不設預選和篩選」這跟毓民先生一致的說法,已有所表示。不過,毓民先生依然視而不見,在5月16日太陽報發表《進步民主的基本立場》說:「劉嘉鴻公然發表違反人民力量政綱立場的言論,罷免其主席一職,之後執委會並無任何表示。」

毓民先生又質疑劉嘉鴻以人民力量主席身份發表文章(5月13日第二節14:19),是否代表人民力量執委會和黨團,發表前有沒有問過他們。但劉嘉鴻的文章開頭就說:「人民力量現階段並未表態支持」。毓民先生還唸過這句句子呢(同上,10:11)。既然說明「並未表態支持」,如何能理解為代表人民力量執委會和黨團議論呢?

難道與黃提出的「廢除提名委員會」並無分別的建議,會「違反人民力量政綱立場」?難道「並未表態支持」也算立場?

龍門四:劉嘉鴻的理念錯在哪?
劉嘉鴻5月12日在太陽報《特首如何才算普選產生》指出:「若然真普聯建議的『提名委員會』是經由一人一票直選產生,[……]在概念上確實不能否定其為普選。」劉嘉鴻還引用法國和台灣的選舉提名方法做例子。

據說這篇文章是導致毓民先生退黨的原因。5月13日第二節09:56,毓民先生回應劉嘉鴻。毓民先生認為法國、台灣和香港不能類比,因為「別人已經是成熟的政治體制,有成熟健全的選舉罷免法,有政黨法,政黨是可以執政的。」

照這邏輯,我們應該爭取罷免法(其實香港也有)、政黨法、政黨執政,而不是無限上綱反對提名委員會。既然提名委員會本身沒有違反民主原則,為何劉嘉鴻指出提名委員會本身沒有違反民主原則,毓民先生就要退黨不與之為伍呢?

還有,如果毓民先生耐心一點,劉嘉鴻之後在6月9日太陽報《一人一票選提委會》,說明他也認為在香港執行時,「一人一票選提名委員會這個建議有缺陷」。

劉嘉鴻這系列文章(頭一兩篇)是毓民先生退黨的原因(或藉口),但劉嘉鴻並不如毓民先生所言,支持真普聯三個學者方案。為何毓民先生不多等兩個星期,而要急於在劉嘉鴻文章完成前,就退出人民力量呢?

據說毓民先生退黨不是因為人事問題,而是理念不同……

龍門五:全民當提名委員會毓民先生支持嗎?
5月20日第二節16:04說:「你卻想在一個框架底下的進步改革,包括全香港人當提名委員[……]還是基本法框架裡面。如果對方不肯[……],就拉倒,抗議,然後行舊的一套。」留意毓民先生是反對「全香港人當提名委員」的,因為這樣「一生都不要奢望(馬按:應該指不要奢望『能夠爭取到』)」。

9月2日第二節09:28則說:「你問我,我當然支持學民這個全民提名,雖然愚笨了一點,弄一個提名委員會,既然全民提名,何必提名委員會呢?[……]你(馬按:『你』指人力和社民連)支持學民的年輕人,又符合自己原有立場,就可以挾持他們(馬按:『他們』指泛民)。」

毓民先生是明確知道學民約章有提名委員會而支持的。

毓民先生說學民約章是「符合自己(人民力量)原有立場」的,而毓民先生是支持這人民力量「原有立場」的,但他卻說因為理念不同而退黨。

龍門六:間接民主可以接受嗎?
毓民先生評論Henry的網文時說:「有提名委員會就要退出,於理不合,其他政黨這樣,我沒意見,但人民力量同社民連就有問題了。因為你們(馬按:『你們』指人力和社民連)是主張直接民主的,是推動五區公投的。」(5月13日第二節6:45)

毓民先生常常說,兩個進步民主政團政綱的政制部分都是他寫的,都主張直接民主。這個龍門比較少人發現。根據毓民先生《「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方案」修正案發言稿》( http://www.lsd.org.hk/index.php/doc/detail/696 ):「放眼世界,大部份民主國家都同時採用『直接民主』及『間接民主』,兩者並行不悖,相輔相成。

間接民主不是間選,而同意直接民主,不代表否定間接民主。能夠「相輔相成」的間接民主,為毓民先生所容許--起碼在龍門未被搬動前如此。

龍門七:不是說否定基本法嗎?
5月16日第二節05:10說,進步民主派應該敢於革命,否定基本法,全民制憲。

但9月2日第二節09:28,毓民先生表達他踴躍支持的學民約章,是在基本法框架下的提名委員會要求下制定的。進步民主派如毓民先生不是應該踴躍反對嗎?「推倒重來」啊!「以否定為肯定」啊!(5月16日第二節05:36)

今天,政制上除了「全民制憲」,熱血及普羅的支持者,其實什麼都不應做,其他什麼都應反對。

龍門八:有人主張暴力嗎?
主菜過後,最後來一道甜品。

3月21日第二節03:27說:「當你面對一個不文明的政府、野蠻的政府,或半野蠻的政府,你同他講非暴力,無異是說『你來殺我吧』。」

而在毓民先生4月10日太陽報《「愛與和平」應付暴力?》中說:「今天香港倡議『非暴力抗爭』的泛民主派,無疑是把自己置於暴力的籠罩之下,絕非明智之舉。陳雲提出的『勇武抗爭』雖有可堪爭議之處,但確是適時之論。除了『本土vs大中華』外,『勇武vs非暴力』也是今天從事社運人士亟需思考的問題。」

這算不算主張暴力呢?

4月8日第二節12:55說:「從來沒有人鼓吹暴力。只是說如果香港人被逼得太緊,就會出現暴力。這和主張暴力是兩回事。」不主張暴力是好事,不過沒有暴力的「勇武」,好像應該只是「勇」,何「武」之有?

結語
以上這「八門金鎖陣」已經把我困得頭昏腦脹,就此打住。這裡寄語毓民先生:「心畫心聲總失真,文章寧復見為人」,現代科技,是很方便大家尋找過往的言行的。小心!

[七分半鐘版] 黃毓民連搬八個龍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3om0td3sV8